池州市统计局内设机构
池州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同时,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还负责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以及协助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法规管理科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同时,负责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的制定,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的审查。此外,还管理统计调查表并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咨询建议。负责管理、审查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汇总整理全市及各县区、管委会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写统计公报,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此外,还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管委会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并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四)工业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并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能源统计科
建立全市节能统计体系,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六)商贸社会统计科
负责全市服务与文化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全市开发区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的综合整理和提供。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农村统计科
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推行农村统计改革,对小康达标实施监测。
(八)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
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管委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收集整理县(市)域分类考核基础统计资料,组织实施扩权强镇发展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工作。按规定承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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